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

有問才賣 出售無碼A片不起訴

桃園地檢署針對一起販賣無碼A片案不起訴處分,不僅桃園首見,全國也屬罕見。檢方在不起訴處分書強調,即便被認定是猥褻物品,只要在出售時,採取av適當的安全阻隔措施,就不在處罰範圍內。 「老女優闆!有沒有無碼的?」中壢警分局張姓員警,於今年航空版四月十六日,喬裝成消費者美女到中壢市文化路一家情趣用品店「釣魚」,指名要買無碼色情光碟,李姓負責人不察,從抽屜拿出美女圖三片日本無碼光碟,準備以每片五十元出售,警員當場表明身分抓人扣片,依DVD販賣猥褻物品罪嫌移送檢方偵辦。 不起訴書指出,扣案中文字幕光碟無任何遮掩處理,裸露、撫摸乳房、長腿生殖器及制服性交、口交等性行為過程清晰可見,內容並無含蓄之美,難認有何藝術性、醫學性、教育性,純屬渲染、強調性行為之作品,OL,具有猥褻性無疑,被告確有販賣猥褻物品給喬裝員警情事。 不過,被告是在喬裝員警主動詢問有無色情光碟時,才告知有賣,並從抽屜內取出供其挑選,此外,店門口有張貼「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進入」之標示,可以證明,被告不僅有把交易對象加以區隔、而僅侷限於就「性」之身、心各方面發展已臻健全的十八歲以上人士。 而且,扣案光碟並沒有公開陳列在貨架上展示、販賣,又必須消費者主動表示要購買,被告才會從抽屜取出供其挑選,加上沒有廣告推銷或公開販售,被告所為,已符合不致使任何人均有可能在不意、非自願性之情況下,接近猥褻品,甚至強行觸目,而能適切地保障他人有免於遭受猥褻品非意願性、或強行性干擾此一自由的合憲性目的。 檢方強調,被告出售光碟固屬猥褻品,然而既然是在採取適當的安全阻隔措施下,方才出售這類猥褻物品,這個動作就不是在刑法販賣猥褻物品罪所處罰之範圍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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